时间:2022-08-06 13:04:13 | 浏览:487
据余敦平介绍,位于江汉区交通路的顺香居餐厅是一家有几十年历史的老店,1988年由他经营。除了正常的营业执照,餐厅还于2000年12月注册了商标,申请保护顺香居的名称和标志,有效期为10年。
余敦平说,今年7月,有朋友问他是否在东西湖区舵落口大市场内开了分店,让他十分纳闷。上个月中旬,他到这里查看,发现一家酒店的招牌上也写着顺香居三个字。无论酒店的规模、商业环境和菜肴的质量如何,这家酒店都无法与我们的餐厅相比。酒店冒用我们的店名,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品牌。余敦平愤怒地说。在咨询律师后,他确认对方侵犯了顺香餐厅的名称权和商标权,所以他希望对方停止使用顺香餐厅的名称,并给予适当的赔偿。但令他惊讶的是,对方也以顺香居的名义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,属于合法经营。
昨天下午,记者在舵落口大市场看到,确实有一个顺香居,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齐全,但规模远小于交通道路的顺香居餐厅。
酒店经营者张先生说,今年3月,他从朋友郭先生那里接管了酒店,并沿用了顺香居的店名。记者随后联系了郭先生。他说,去年酒店开业前,他和几个朋友想出了顺香居的名字,不知道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权。郭先生和张先生都在想:既然顺香居之前已经申请了商标保护,为什么工商部门在申请营业执照时没有提出异议?
在这个问题上,记者采访了东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。局法律法规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,公司名称为城市网络,登记不能重复;但个人工商登记,只要区域不重复登记。有侵权的,被侵权人可以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撤销、变更侵权人登记。